关于漳州市青年人才引进培育的八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市委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青年人才服务环境,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富美新漳州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现结合漳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开展关心关爱漳籍青年学子活动。面向漳籍外出就学的大学新生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设立专项奖助学金,每年募集20万元资金,资助50名漳籍外出就学的大学新生。依托各类青年导师资源,针对漳籍在外高校学子心理健康、权益维护、情感交友等方面的需求,提供“一对一”辅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服务青年学子的良好氛围。
二、搭建青年人才联系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漳籍优秀学子库”和挂钩联系制度,由市县两级团委、人才办分别挂钩联系漳籍学子较为集中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联系、服务等工作,并选聘优秀漳籍学生骨干担任“引才大使”,持续开展“人才•漳州校园行”活动。依托我市各地人才之家、青年之家及漳州异地商会、漳州驻外团工委等,建立一批漳籍青年人才服务站,及时发布实习实践、就业岗位、政策资讯等信息。每年举办不少于20期青年创业沙龙,为创业青年提供“面对面”创业辅导。
三、全面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积极推动与一批省外“双一流”建设高校团委签定合作框架,共同推进“扬帆计划”实施。每年在漳州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以及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等单位中征集一批优质实习岗位,动员不少于1000名省内外高校学子参与暑期实习。对连续在漳实习满一个月的大学生,按标准给予餐费补贴,发放往返交通补贴,购买保险,并免费提供1-2个月住宿。开展漳州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社会实践、成长营等活动,所需经费从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四、提供求职住宿补贴。毕业三年内有意来漳求职的市外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首次来漳求职,经应聘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后,凭实际住宿发票、交通凭据及相关佐证材料,按照每天120元的标准(最多不超过10天),申请发放求职住宿补贴。
五、给予来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安家补助。到我市主导产业企业专技岗位首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35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发放安家补助。其中,符合我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不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硕士研究生、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大专应届毕业生和本地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安家补助(入职一年后分两次发放到位)。
六、继续加大教育卫生领域青年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与师范、医学院校的衔接合作,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各级财政对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给予相应补助。采取灵活简便的形式,每年招考一批教育卫生领域优秀毕业生,属来漳首次就业的,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博士每人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12万元的生活补助(每月2000元、连续补助5年),硕士每人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助和6万元的生活补助(每月1000元、连续补助5年);毕业于其他高校的毕业生,博士每人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助和12万元的生活补助(每月2000元、连续补助5年)。符合条件的人才入职一年后开始申领,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不满服务年限的全额退还安家补助。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教育卫生领域的本科生补助办法。
七、持续开展青年人才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活动。每年继续开展青年人才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活动,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的资金支持。
八、加强青年人才成长培养。每两年开展“漳州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医疗专家”“漳州市中小学优秀教学人才”“漳州市文化拔尖人才”评选,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其中50%直接拨付个人,用于改善生活条件;50%拨付用人单位,用于改善获评人员的工作条件。每年择优选拔一批青年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到境内外知名高校(医院)、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培训或访学进修,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每人5-10万元的专项资助,派出单位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
本措施具体解释由共青团漳州市委员会、中共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